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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保险学习题答案
商行为既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又应当符合交易习惯。在我国审判实践中,交易习惯包括( )
A、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
B、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
C、我国习惯法中确认的交易惯常做法
D、我国某领域/行业通常采用的通行做法
重整程序,是指对已具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之虞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依法定程序使其实现债务调整并走向复兴的再建型债务清理程序。因此,重整程序表现出其如下显著特征( )
A、适用条件特殊
B、参与主体广泛
C、重整手段多样
D、法律效力滞后
A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监事李某于2020年4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价格购买5万股公司股票,并于2020年7月10日以均价每股16元价格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李某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
A、李某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3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3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在本题中,李某买入、卖出股票的时间间隔已超过3个月。
B、李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在本题中,李某买入、卖出股票的时间间隔未超过6个月。
C、李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在本题中,李某转让股份的行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时间未满3年。
D、李某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题中,李某并未离职。
下列选项属于上市公司收购后果的是( )
A、损害赔偿责任
B、终止上市交易
C、强制受让股份
D、变更组织形式
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以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法的特点不包括( )
A、公司法是主体法与行为法的结合
B、公司法是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
C、公司法表现为成文法
D、公司法是国内法,不具有国际性
信用证独立于贸易合同,由开具信用证的银行以( )的信用作为付款保证,凭单据付款,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信用保障。
A、买方
B、信用证申请方
C、银行自己
D、卖方
顺昌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作为发起人,拟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募集程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发起人应与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由其承销公开募集的股份
B、证券公司应与银行签订协议,由该银行代收所发行股份的股款
C、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D、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与公司总经理
张明于2019年10月7日购买了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此后与保险公司就该车辆签订了火灾保险合同,在使用性质一栏,张明注明是非营业。如果张明在保险期内将汽车租给朋友跑滴滴快车使用,故意向保险公司隐瞒了这一情况,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则保险公司应否理赔?为什么?( )
A、应当理赔。张明仅是将汽车租给朋友跑滴滴快车使用,并无违法违规,没有增加任何危险,保险公司理应承担赔付义务。
B、不应理赔。张明仅是为自己投保,应由张明朋友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付义务,而不是与张明签订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理赔。
C、不应理赔。在改变使用性质,危险显著增加的情况下,义务人怠于通知的,对因危险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义务。
D、应当理赔。张明投保的是火灾保险,与是否运营滴滴业务没有关系,保险公司理应承担赔付义务。
法院受理了天籁公司的破产申请。管理人甲发现,天籁公司与东山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较为复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东山公司的某一项债权有房产抵押,可在破产受理后行使抵押权
B、东山公司与天籁公司有一合同未履行完毕,甲可解除该合同
C、东山公司的某一项债权有房产抵押,可在破产宣告后行使抵押权
D、东山公司与天籁公司有一合同未履行完毕,甲有权决定继续履行该合同
甲、乙、丙各出资40万元,拟设立“洋洋食品有限公司”。甲手头只有30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丁为其垫付1O万元,并许诺一旦公司成立,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丁。公司于2019年5月成立,甲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丙为总经理。公司成立后,甲以公司名义,与丁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公司向丁购买10万元的食材。合同订立后第2天,甲就指示公司财务转账付款,而实际上丁从未经营过食材,也未打算履行该合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与丁间垫付出资的约定,属于抽逃出资行为,应为无效
B、该食材买卖合同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应为无效
C、甲通过该食材买卖合同而转移1O万元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行为
D、在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公司债权人可以在10万元的本息范围内,要求甲和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18年6月,张松桥以50万元加入某有限合伙企业,成为有限合伙人。后该企业的另一名有限合伙人周福退出,张松桥便成为唯一的有限合伙人。2019年9月,张松桥不幸发生车祸,虽经抢救保住性命,但已成为植物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就张松桥入伙前该合伙企业的债务,张松桥仅需以50万元为限承担责任
B、张松桥因负债累累而丧失偿债能力,该合伙企业有权要求其退伙
C、因张松桥已成为植物人,故该合伙企业有权要求其退伙
D、因唯一的有限合伙人已成为植物人,故该有限合伙企业应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公司资本的具体形态包括( )
A、授权资本
B、发行资本
C、实收资本
D、注册资本
第三方支付通过一组合同来调整所涉及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 )
A、收付款双方之间的商品买卖或服务合同关系
B、付款方与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的委托付款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资金保管关系
C、收款方与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的委托收款的委托代理关系
D、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之间的委托关系
证券法调整哪些种类的证券行为,是确定《证券法》调整范围的关键问题之一。总体而言,我国《证券法》同时调整着( )等法律行为。
A、证券发行
B、证券交易
C、证券服务
D、证券监管
按照股东对公司责任形式为标准分类,理论上公司可以分为( )
A、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无限公司、两合公司
C、无限公司、开放式公司、封闭式公司
D、开放式公司、封闭式公司
A、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
B、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
C、我国习惯法中确认的交易惯常做法
D、我国某领域/行业通常采用的通行做法
重整程序,是指对已具破产原因或有破产原因之虞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依法定程序使其实现债务调整并走向复兴的再建型债务清理程序。因此,重整程序表现出其如下显著特征( )
A、适用条件特殊
B、参与主体广泛
C、重整手段多样
D、法律效力滞后
A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监事李某于2020年4月9日以均价每股8元价格购买5万股公司股票,并于2020年7月10日以均价每股16元价格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李某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
A、李某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3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3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在本题中,李某买入、卖出股票的时间间隔已超过3个月。
B、李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在本题中,李某买入、卖出股票的时间间隔未超过6个月。
C、李某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在本题中,李某转让股份的行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时间未满3年。
D、李某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题中,李某并未离职。
下列选项属于上市公司收购后果的是( )
A、损害赔偿责任
B、终止上市交易
C、强制受让股份
D、变更组织形式
公司法是规定各种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以及其他对内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公司法的特点不包括( )
A、公司法是主体法与行为法的结合
B、公司法是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结合
C、公司法表现为成文法
D、公司法是国内法,不具有国际性
信用证独立于贸易合同,由开具信用证的银行以( )的信用作为付款保证,凭单据付款,为买卖双方提供了信用保障。
A、买方
B、信用证申请方
C、银行自己
D、卖方
顺昌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作为发起人,拟以募集方式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募集程序,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发起人应与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由其承销公开募集的股份
B、证券公司应与银行签订协议,由该银行代收所发行股份的股款
C、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D、由发起人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与公司总经理
张明于2019年10月7日购买了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此后与保险公司就该车辆签订了火灾保险合同,在使用性质一栏,张明注明是非营业。如果张明在保险期内将汽车租给朋友跑滴滴快车使用,故意向保险公司隐瞒了这一情况,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则保险公司应否理赔?为什么?( )
A、应当理赔。张明仅是将汽车租给朋友跑滴滴快车使用,并无违法违规,没有增加任何危险,保险公司理应承担赔付义务。
B、不应理赔。张明仅是为自己投保,应由张明朋友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付义务,而不是与张明签订保险合同的保险公司理赔。
C、不应理赔。在改变使用性质,危险显著增加的情况下,义务人怠于通知的,对因危险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义务。
D、应当理赔。张明投保的是火灾保险,与是否运营滴滴业务没有关系,保险公司理应承担赔付义务。
法院受理了天籁公司的破产申请。管理人甲发现,天籁公司与东山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较为复杂。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东山公司的某一项债权有房产抵押,可在破产受理后行使抵押权
B、东山公司与天籁公司有一合同未履行完毕,甲可解除该合同
C、东山公司的某一项债权有房产抵押,可在破产宣告后行使抵押权
D、东山公司与天籁公司有一合同未履行完毕,甲有权决定继续履行该合同
甲、乙、丙各出资40万元,拟设立“洋洋食品有限公司”。甲手头只有30万元的现金,就让朋友丁为其垫付1O万元,并许诺一旦公司成立,就将该10万元从公司中抽回偿还给丁。公司于2019年5月成立,甲为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丙为总经理。公司成立后,甲以公司名义,与丁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公司向丁购买10万元的食材。合同订立后第2天,甲就指示公司财务转账付款,而实际上丁从未经营过食材,也未打算履行该合同。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与丁间垫付出资的约定,属于抽逃出资行为,应为无效
B、该食材买卖合同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应为无效
C、甲通过该食材买卖合同而转移1O万元的行为构成抽逃出资行为
D、在公司不能偿还债务时,公司债权人可以在10万元的本息范围内,要求甲和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18年6月,张松桥以50万元加入某有限合伙企业,成为有限合伙人。后该企业的另一名有限合伙人周福退出,张松桥便成为唯一的有限合伙人。2019年9月,张松桥不幸发生车祸,虽经抢救保住性命,但已成为植物人。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
A、就张松桥入伙前该合伙企业的债务,张松桥仅需以50万元为限承担责任
B、张松桥因负债累累而丧失偿债能力,该合伙企业有权要求其退伙
C、因张松桥已成为植物人,故该合伙企业有权要求其退伙
D、因唯一的有限合伙人已成为植物人,故该有限合伙企业应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公司资本的具体形态包括( )
A、授权资本
B、发行资本
C、实收资本
D、注册资本
第三方支付通过一组合同来调整所涉及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 )
A、收付款双方之间的商品买卖或服务合同关系
B、付款方与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的委托付款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资金保管关系
C、收款方与第三方支付机构之间的委托收款的委托代理关系
D、第三方支付机构与银行之间的委托关系
证券法调整哪些种类的证券行为,是确定《证券法》调整范围的关键问题之一。总体而言,我国《证券法》同时调整着( )等法律行为。
A、证券发行
B、证券交易
C、证券服务
D、证券监管
按照股东对公司责任形式为标准分类,理论上公司可以分为( )
A、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
B、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无限公司、两合公司
C、无限公司、开放式公司、封闭式公司
D、开放式公司、封闭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