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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债权法)
甲对乙享有债权,该债权是被甲用来作为权利质权的标的。后因乙经营不善,甲兼并乙,则会发生如下法律后果(D )。
A.甲对乙的债权因甲兼并乙而消灭
B.甲对乙的债权因混同而消灭
C.甲可以免除乙的债务
D.甲对乙的债权不消灭
A.甲对乙的债权因甲兼并乙而消灭
B.甲对乙的债权因混同而消灭
C.甲可以免除乙的债务
D.甲对乙的债权不消灭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