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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法律文书
根据下列案情代写民事起诉状李小勇与王小军是成都青羊区蜀汉小区同栋楼房屋住的同龄(6岁)小男孩,且常在一起玩耍。2008年3月的一天下午,两小孩在楼下院坝草坪上玩耍中,相约“比剑”,便各持一根树枝条作剑,进行“比试”。在比试中,王小军因躲闪不及,被李小勇的枝条截伤眼角,并伤及角膜,经住院治愈,花医药费2400元。此后王小军之父王明亮向李小勇之父李刚要求偿付一半医药费,但李刚认为,是王小军提议“比试”的,造成损害应由王小军自己负责。由于协商不好,王明亮决是请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杨X代为打官司,要求李刚偿付1200元医药费。请你站在杨律师的角度为本案书写民事起诉书。注:李小勇住某市青羊区蜀汉小区3幢3—2号与父同住,王小军住某市青年区蜀汉小区3幢3—3号,与父同住。涉及格式要求而案情叙述没有明确的内容,可以根据写作需要虚拟。
参照以下格式,涉及格式可以适当虚构,具体罪名、控辩双方的基本情况可根据案情予以补充。基本的写明:原告、被告基本信息;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以及尾部。
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起诉书。材料一:案件事实及证据情况。2002年4月21日,××省××市××乡××村陈某某(女,16岁,××镇××中学学生)家的邻居刘某某发现陈某某死在她家后面40多米远的一片竹林中。当日下午,××市公安局××镇派出所接到陈某某的父亲陈某的报案后迅即到现场勘查。经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陈某某系窒息死亡,生前曾遭受性侵犯。经过一系列侦查活动,警方认定该村张某为犯罪嫌疑人,而他在案发次日便离家外出打工了。张某,××省××市××乡××村村民,1969年4月20日生,身份证号码……,小学文化,汉族。2000年至2001年曾任村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村干部,对村里各家各户的情况十分熟悉。2001年7月,因品行不端,张某被解除职务。张某与妻子感情不和,经常出入色情场所。前些年,妻子不堪忍受其恶习,独自一人到广州打工。张某一人在家独处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了。5月4日,民警在××省××市将张某抓获并以其涉嫌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予以刑事拘留。在警方出具的大量证据面前,张某慢慢交待了自己的作案经过。2002年3月以来,由于手头拮据无钱出去“风流”,欲火中烧的张某就用邪恶的目光盯上了正在上初三的陈某某。4月初,他多次到陈某某学校向学生打听初三年级晚自习的放学时间,还到陈某某家附近转悠了好几次。另外,他还到处放风要到外地打工,并先后联系好3人一起于4月21日一早动身。他觉得在去外地前的这个晚上干了伤天害理的事,谁也不会怀疑到他头上,而且女孩被人“欺侮”了,因为害怕坏了“名声”往往不愿声张。4月20日晚,张某早早地吃过晚饭,然后挨到8点多钟就到陈某某家附近守候。9点钟刚过,下了晚自习的陈某某像往常一样回家。当她走近离家不远的地方时,早已守候在附近的张某立即上前搭话,他自称是村干部,来了解村里有无人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陈某某也认识他,就边走边回答他的问话。突然,张某趁陈某某不备,用事先准备的木棒将她击昏,又迫不及待地将她拖到屋后草地上。在张某对陈某某实施奸淫时,陈某某醒来拼命与他扭打并喊“救命”。由于害怕陈某某高声喊叫引来村民,导致自己的恶行败露,张某死死地卡住陈某某的脖子,直到她不再动弹。之后,张某才感到惊恐,将陈某某的尸体连书包、雨伞等物全部拖到竹林深处抛弃,然后仓皇逃窜。其他证据还包括:(1)××市公安局××镇派出所出具的抓获被告人张某经过的说明;(2)被害人陈某某的邻居刘某某和陈某某的父亲陈某的陈述;(3)DNA鉴定结论。材料二:有关诉讼情况。5月9日,经××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张某被××市公安局逮捕,现羁押在××市公安局看守所。5月20日,××市公安局将案件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于2002年5月23日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张某,并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于2002年5月25日已告知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2002年5月28日××市人民检察院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02年6月15日该案被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7月8日××市公安局再次将该案件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7月18日××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材料三:有关诉讼材料情况。(1)证据目录一式一份、证人名单一式一份、主要证据复印件10份40页;(2)诉讼文书1册。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制作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江苏省南京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3月3日23时许,被告人韩××与被害人鲁××搭乘出租车到南京市××路边时,被告人发觉被害人为骗取钱财而假扮其女友,为此恼恨被害人,遂持事先准备的作案工具弹簧刀捅刺被害人的颈部,之后逃离现场。被害人被刺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故意非法剥夺公民生命权利,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出示了以下证据: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和照片、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作案工具弹簧刀及被告人韩××作案时所穿着衣服照片、被告人供述、被告人身份材料、被害人身份材料、查询卡内账户清单及银联银行存根、扣押物品清单等证据。辩护律师陈××提出辩护意见如下:(1)指控被告人故意杀人定性不准,其行为应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首先,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杀害被害人的动机;其次,被告人带刀是为吓唬被害人,其行为是伤害被害人而非杀害被害人;再次,被告人是在被害人欺骗、辱骂的刺激下一时冲动刺了被害人一刀,如果被告人意图杀害被害人,完全可以刺更多刀。(2)被告人事后非常后悔,通过发短信给被害人表示内疚,在准备去医院时被抓获。(3)被告人有悔罪表现,主动交代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是初犯,有酌情减轻处罚的情节。经审理查明,被害人已婚并育有一子,但其以征婚为名假意与被告人恋爱,借此骗取钱财。2005年3月3日晚,被告人约被害人见面后为其购买皮鞋、衣物,后被害人提出回家,并拒绝被告人同行,两人一同搭乘出租车到南京市××路边,此时被告人认为受到被害人欺骗,心生忿恨,遂持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刺中被害人颈部一刀后逃离现场。被害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伤颈部,造成颈内静脉破裂,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参照以下格式,涉及格式可以适当虚构,具体罪名、控辩双方的基本情况可根据案情予以补充。
下面一审民事判决书书写有错,请指出,并且指出应当如何修改。(20XX)X民字第X号原告刘XX,男,40岁,汉族,本市XX浴室职工,住本市XX乡XX村X号。委托代理人田XX,本市XX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被告吴XX,男,52岁,汉族,农民,住本市XX多XX村X号。原告刘XX诉称,20XX年X月,经有关部门批准,在自己的千屋西山墙上新开一窗口,但被告吴XX无视我的合法权益,强行将我新开的和原有的窗口用砖块堵塞。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并恢复原状。被告吴XX辩称,原告开窗虽经批准,但事先未与我协商,原告开窗影响了我家的生活,才将其窗口堵塞,不同意恢复原状。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系邻居关系。20XX年X月,原告刘XX买入坐落在XX市XX村X号坐北朝南私房一间,并办理了过户纳税手续。该屋的西山墙与被告吴XX私房的东山墙(无门窗)之间相距约3米。20XX年X月原告为改善其室内的通风、采光,经有关部门批准,在该屋的西山墙中间新开一个0.9米X0.57米的窗户,施工时,双方曾发生过纠纷。20XX年X月,被告以原告开窗未经本人同意,对其生活有影响为由,强行将原告新开及原有的窗户都用砖头堵塞。原告遂于同年X月诉至本院,请求解决。上述事实,有XX乡与XX村两级织织同意开窗的审批意见、当事人的陈述和本院现场勘验笔录等为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本院认为:原告为改善其室内通风、采光条件,经有关部门批准所新开的窗户,对距离3米的被告房屋并无影响。原告请求恢复原状,理由正当,应予支持。被告提出原告开窗应经其本人同意及造成生活不便的理由,无法律和事实依据,不予采纳;其强行将原告的窗户堵塞属违法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吴XX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堵塞在原告刘XX的私房西山墙上两个窗户中的砖头拆除。案件诉讼费XX元,由被告吴XX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审判长李XX审判员季XX审判员舒XX(院印)20XX年X月X日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王XX 错误与修改。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最后一项的内容是( )。
A . 告知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B . 告知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C . 告知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D . 告知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控告的权利
要求复议意见书是指( )。
A . 公安机关对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时制作的文书
B . 是指公安机关向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报告补充侦查结果所制作的文书
C . 公安机关对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决定重新进行审议时制作的文书
D . 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同级人民检察院接受,并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有错误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明理由,请求对案件重新审核而制作的文书
下面哪个文书不用送达人民检察院( )。
A . 提请批准逮捕书
B . 呈请拘留报告书
C . 起诉意见书
D . 询问笔录
下列关于民事判决的种类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 确认判决
B . 给付判决
C . 维持判决
D . 变更判决
刑事上诉状是一种辩驳内容的文书,其辩驳对象是( )。
A . 起诉书
B . 一审裁判文书
C . 公诉意见书
D . 辩护词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公示催告申请书的目的是请求人民法院发布( )。
A . 公示
B . 公告
C . 通告
D . 布告
下列情形适用终止审理用刑事裁定书的是( )
A . 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有精神病。
B . 刑事案件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并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决定终止审理的。
C . 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
D . 在第一审程序中,在开庭审理前被告人死亡的。
以下不属于侦查终结类文书是( )。
A . 起诉意见书
B . 呈请撤销案件报告书
C . 呈请破案报告书
D . 呈请结案报告书
起诉意见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条而制作的。
A . 60条
B . 66条
C . 129条
D . 61条
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叫作( )。
A . 立案决定书
B . 补充侦查报告书
C . 起诉书
D . 起诉意见书
不应写在辩护词前言部分的内容是( )。
A . 说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
B . 说明被告人或上诉人已然交纳诉讼费
C . 辩护人出庭前所作的工作
D . 对本案的基本观点
根据下列材料,制作一份起诉书。材料一:案件事实及证据情况。2002年4月21日,××省××市××乡××村陈某某(女,16岁,××镇××中学学生)家的邻居刘某某发现陈某某死在她家后面40多米远的一片竹林中。当日下午,××市公安局××镇派出所接到陈某某的父亲陈某的报案后迅即到现场勘查。经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陈某某系窒息死亡,生前曾遭受性侵犯。经过一系列侦查活动,警方认定该村张某为犯罪嫌疑人,而他在案发次日便离家外出打工了。张某,××省××市××乡××村村民,1969年4月20日生,身份证号码……,小学文化,汉族。2000年至2001年曾任村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村干部,对村里各家各户的情况十分熟悉。2001年7月,因品行不端,张某被解除职务。张某与妻子感情不和,经常出入色情场所。前些年,妻子不堪忍受其恶习,独自一人到广州打工。张某一人在家独处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了。5月4日,民警在××省××市将张某抓获并以其涉嫌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予以刑事拘留。在警方出具的大量证据面前,张某慢慢交待了自己的作案经过。2002年3月以来,由于手头拮据无钱出去“风流”,欲火中烧的张某就用邪恶的目光盯上了正在上初三的陈某某。4月初,他多次到陈某某学校向学生打听初三年级晚自习的放学时间,还到陈某某家附近转悠了好几次。另外,他还到处放风要到外地打工,并先后联系好3人一起于4月21日一早动身。他觉得在去外地前的这个晚上干了伤天害理的事,谁也不会怀疑到他头上,而且女孩被人“欺侮”了,因为害怕坏了“名声”往往不愿声张。4月20日晚,张某早早地吃过晚饭,然后挨到8点多钟就到陈某某家附近守候。9点钟刚过,下了晚自习的陈某某像往常一样回家。当她走近离家不远的地方时,早已守候在附近的张某立即上前搭话,他自称是村干部,来了解村里有无人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陈某某也认识他,就边走边回答他的问话。突然,张某趁陈某某不备,用事先准备的木棒将她击昏,又迫不及待地将她拖到屋后草地上。在张某对陈某某实施奸淫时,陈某某醒来拼命与他扭打并喊“救命”。由于害怕陈某某高声喊叫引来村民,导致自己的恶行败露,张某死死地卡住陈某某的脖子,直到她不再动弹。之后,张某才感到惊恐,将陈某某的尸体连书包、雨伞等物全部拖到竹林深处抛弃,然后仓皇逃窜。其他证据还包括:(1)××市公安局××镇派出所出具的抓获被告人张某经过的说明;(2)被害人陈某某的邻居刘某某和陈某某的父亲陈某的陈述;(3)DNA鉴定结论。材料二:有关诉讼情况。5月9日,经××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张某被××市公安局逮捕,现羁押在××市公安局看守所。5月20日,××市公安局将案件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市人民检察院受理后,于2002年5月23日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张某,并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于2002年5月25日已告知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2002年5月28日××市人民检察院听取了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02年6月15日该案被退回××市公安局补充侦查;7月8日××市公安局再次将该案件移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7月18日××市人民检察院将该案提起公诉。材料三:有关诉讼材料情况。(1)证据目录一式一份、证人名单一式一份、主要证据复印件10份40页;(2)诉讼文书1册。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制作一份一审刑事判决书。江苏省南京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3月3日23时许,被告人韩××与被害人鲁××搭乘出租车到南京市××路边时,被告人发觉被害人为骗取钱财而假扮其女友,为此恼恨被害人,遂持事先准备的作案工具弹簧刀捅刺被害人的颈部,之后逃离现场。被害人被刺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故意非法剥夺公民生命权利,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出示了以下证据: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和照片、法医学尸体检验鉴定书、作案工具弹簧刀及被告人韩××作案时所穿着衣服照片、被告人供述、被告人身份材料、被害人身份材料、查询卡内账户清单及银联银行存根、扣押物品清单等证据。辩护律师陈××提出辩护意见如下:(1)指控被告人故意杀人定性不准,其行为应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首先,被告人主观上不具有杀害被害人的动机;其次,被告人带刀是为吓唬被害人,其行为是伤害被害人而非杀害被害人;再次,被告人是在被害人欺骗、辱骂的刺激下一时冲动刺了被害人一刀,如果被告人意图杀害被害人,完全可以刺更多刀。(2)被告人事后非常后悔,通过发短信给被害人表示内疚,在准备去医院时被抓获。(3)被告人有悔罪表现,主动交代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且是初犯,有酌情减轻处罚的情节。经审理查明,被害人已婚并育有一子,但其以征婚为名假意与被告人恋爱,借此骗取钱财。2005年3月3日晚,被告人约被害人见面后为其购买皮鞋、衣物,后被害人提出回家,并拒绝被告人同行,两人一同搭乘出租车到南京市××路边,此时被告人认为受到被害人欺骗,心生忿恨,遂持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刺中被害人颈部一刀后逃离现场。被害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伤颈部,造成颈内静脉破裂,导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参照以下格式,涉及格式可以适当虚构,具体罪名、控辩双方的基本情况可根据案情予以补充。
下面一审民事判决书书写有错,请指出,并且指出应当如何修改。(20XX)X民字第X号原告刘XX,男,40岁,汉族,本市XX浴室职工,住本市XX乡XX村X号。委托代理人田XX,本市XX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被告吴XX,男,52岁,汉族,农民,住本市XX多XX村X号。原告刘XX诉称,20XX年X月,经有关部门批准,在自己的千屋西山墙上新开一窗口,但被告吴XX无视我的合法权益,强行将我新开的和原有的窗口用砖块堵塞。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害,并恢复原状。被告吴XX辩称,原告开窗虽经批准,但事先未与我协商,原告开窗影响了我家的生活,才将其窗口堵塞,不同意恢复原状。经审理查明:原、被告系邻居关系。20XX年X月,原告刘XX买入坐落在XX市XX村X号坐北朝南私房一间,并办理了过户纳税手续。该屋的西山墙与被告吴XX私房的东山墙(无门窗)之间相距约3米。20XX年X月原告为改善其室内的通风、采光,经有关部门批准,在该屋的西山墙中间新开一个0.9米X0.57米的窗户,施工时,双方曾发生过纠纷。20XX年X月,被告以原告开窗未经本人同意,对其生活有影响为由,强行将原告新开及原有的窗户都用砖头堵塞。原告遂于同年X月诉至本院,请求解决。上述事实,有XX乡与XX村两级织织同意开窗的审批意见、当事人的陈述和本院现场勘验笔录等为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本院认为:原告为改善其室内通风、采光条件,经有关部门批准所新开的窗户,对距离3米的被告房屋并无影响。原告请求恢复原状,理由正当,应予支持。被告提出原告开窗应经其本人同意及造成生活不便的理由,无法律和事实依据,不予采纳;其强行将原告的窗户堵塞属违法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吴XX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日内,将堵塞在原告刘XX的私房西山墙上两个窗户中的砖头拆除。案件诉讼费XX元,由被告吴XX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审判长李XX审判员季XX审判员舒XX(院印)20XX年X月X日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王XX 错误与修改。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最后一项的内容是( )。
A . 告知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
B . 告知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C . 告知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D . 告知可以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控告的权利
要求复议意见书是指( )。
A . 公安机关对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发现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时制作的文书
B . 是指公安机关向决定退回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报告补充侦查结果所制作的文书
C . 公安机关对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认为有错误,依法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对其决定重新进行审议时制作的文书
D . 公安机关要求复议的意见未被同级人民检察院接受,并认为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决定有错误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明理由,请求对案件重新审核而制作的文书
下面哪个文书不用送达人民检察院( )。
A . 提请批准逮捕书
B . 呈请拘留报告书
C . 起诉意见书
D . 询问笔录
下列关于民事判决的种类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 确认判决
B . 给付判决
C . 维持判决
D . 变更判决
刑事上诉状是一种辩驳内容的文书,其辩驳对象是( )。
A . 起诉书
B . 一审裁判文书
C . 公诉意见书
D . 辩护词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公示催告申请书的目的是请求人民法院发布( )。
A . 公示
B . 公告
C . 通告
D . 布告
下列情形适用终止审理用刑事裁定书的是( )
A . 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有精神病。
B . 刑事案件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并且不是必须追诉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决定终止审理的。
C . 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
D . 在第一审程序中,在开庭审理前被告人死亡的。
以下不属于侦查终结类文书是( )。
A . 起诉意见书
B . 呈请撤销案件报告书
C . 呈请破案报告书
D . 呈请结案报告书
起诉意见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条而制作的。
A . 60条
B . 66条
C . 129条
D . 61条
公安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某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时制作的文书叫作( )。
A . 立案决定书
B . 补充侦查报告书
C . 起诉书
D . 起诉意见书
不应写在辩护词前言部分的内容是( )。
A . 说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
B . 说明被告人或上诉人已然交纳诉讼费
C . 辩护人出庭前所作的工作
D . 对本案的基本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