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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10分] 汉武帝时,有甲、乙二人争言相斗,乙以佩刀刺甲,甲之子丙慌忙以杖击乙,却误伤甲。有人认为丙“殴父也,当枭首。”董仲舒引用《春秋》事例,主张论心定罪,认为丙非法律所谓殴父,不当坐。关于此案的下列哪种评论是错误的?
A.论心定罪是儒家思想在刑事司法领域的运用
B.以《春秋》经义决狱的主张是旨在建立一种司法原则
C.论心定罪仅为一家之言,历史上不曾被采用
D.论心定罪有可能导致官吏审判案件的随意性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