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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环保法
排污收费制度
污染转嫁
环境标准
试结合各国环境侵权立法的规定,谈谈现代环境民事诉讼的特点。
什么是“三同时”制度?为了有效的贯彻“三同时”制度,我国有关法规作了哪些主要规定?
简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义。
简述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简述环境刑事责任的特征?
案例一 河南省某县农民张某,承包水库水面,用网箱养鱼,并租了一条水泥船和雇佣两个工作人员在水库中日夜看护,张某本人也经常住船看护。一天早晨,张某起床后,看到许多死鱼漂浮水面,且水面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张某意识到可能是水体受到某化工厂污染致鱼死亡,于是马上到县环保局要求察看死鱼现场。县环保局的工作人员说: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渔业水污染事故应由渔政管理机构调查处理。于是张某又马上到负责渔政管理的水库管理局渔政管理站要求其调查处理死鱼事故。但渔政管理站的站长说,不可能是污染致鱼死亡,所以既不组织对水库水质进行监测,也不到现场调查死鱼情况。为了固定证据,张某只好让县公证处对其死鱼情况进行公证,证明死鱼损失达40多万元。死鱼事件后不久,某化工厂就收到渔政管理站发出的因渔业污染事故罚款15万元的决定。由于缺乏渔政管理站的现场调查监测资料,张某无法向排污者索赔,于是便以渔政管理站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法院提起以渔政管理站为被告的行政诉讼,要求其赔偿死鱼损失40万元。法院以渔政管理站不具有法人资格为由,让张某变更被告,但张某拒绝变更,于是法院裁定驳回张某的起诉。 试分析:(1)环保局工作人员的说法对吗?为什么? (2)法院的裁定是否正确?为什么? (3)张某应当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死鱼损害赔偿问题?
案例二: 某市化工厂和造纸厂分别位于大清河的两岸,其中,化工厂位于王某承包的养鱼塘东邻不到500米处的大清河南岸,造纸厂则与化工厂基本相对位于大清河北岸。大清河是一条由东向西流动的季节性河流。由于两厂向河水排放的工业废水都是经过净化处理的,所以对大清河没有危害。2002年夏季,降水减少,河水水位下降,使得河水净化能力减弱。为此,该市环保局提醒两家企业,要它们采取妥善措施。当年7月26日,王某引大清河的水入养鱼塘。由于河水流量不足,致使不能充分稀释工业废水,特别是两厂不同的废水经化学反应生成有毒物质。因此造成鱼苗大量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3万元之多。为此,王某向环保局反映,要求两家企业承担责任。 问: (1)两家企业是否应当对该污染损害事件负责?依据是什么? (2)环保局对两家企业分别给予罚款5000元行处罚,你认为环保局作法正确吗?
防治水污染应当按( )或者按区域进行统一规划。
由于地下水资源具有水资源和矿产资源的双重属性,为此,地下水资源的勘查,适用( )与该细则的规定;地下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适用( )和有关的行政法规。
禁止在( )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
对于( )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自然保护区分为( )和实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