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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商法学
甲公司承租乙公司一座楼房经营,为预防经营风险,甲公司将此楼房投保500万元,保险公司经过核实认为甲公司拥有对该楼房的承租权,所以具有保险利益,同意承保,甲公司交付了一年的保险金,9个月后甲公司结束租赁,将楼房退还给乙公司。在保险期的第10个月该楼房发生了火灾,损失300万元。甲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并提出保险合同、该楼房受损失的证明等资料。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后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试分析: 1、承租的楼房可否投保? 2、投保500万,损失300万,应当如何赔偿? 3、甲公司提出赔偿的请求有没有法律依据? 4、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法律依据何在?
某单位A、企业B和C签订合同,共同投资设立一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其中A以科技成果出资,作价20万元;B以自己的厂房出资,作价30万元;C以现金25万元出资。后C因资金不足,实际出资20万元。问题:(1)该公司能否有效成立?说明理由。(2)、A、B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需要办理什么手续?(3)、C以现金25万元出资,后实际出资20万元,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李某在××郊区王某家租了4间房子开粉条厂,李某要给王某租金,但王某要利润的1/4,双方同意。第一年生意红火,李某给王某1.8万元,第二年1万元。后来李某扩大生产多处开厂,结果导致供大于求而出现亏损,到第五年李某已欠债5万元,而且李某自己已无力偿债,债主找王某要债。 请问:王某是否应还债?
甲、乙、丙、丁四人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并签订了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丙每人以现金10万元或相当于10万元价值的实物出资,丁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甲、丁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甲、丁签订买卖合同时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利润分配及风险分担比例。合伙企业成立后,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天山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由于合伙企业未依合同约定交货,天山公司向合伙企业提出赔偿要求,同时得知该合同签订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以合同不成立为由拒绝了天山公司的赔偿要求。丙在与张某交往中发生了债务,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胜诉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人民法院在执行时,甲、乙、丁均表示放弃优先受让权,于是法院便将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执行给了张某,丙提出退出合伙企业。在此之前由于甲、乙经营管理不善,已给合伙企业造成巨额债务。之后,由于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合伙企业财产只有30万元,而债务达6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丁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2)合伙企业是否可以拒绝天山公司的赔偿要求? (3)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后,丙是否应退伙?张某是否为新的合伙人?为什么? (4)合伙企业应如何清偿其债务? (5)丙是否还应承担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 (6)张某是否应承担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
张某到青岛出差,临行前李某委托张某代买50斤苹果,张某见当地苹果物美价廉,就从王某处帮李某买了100斤。出差归来,李某拒不付款。问题:该案如何处理?
试论商法基本原则
试论重整制度
某大形国有企业A,欲转换经营机制,与省外的国有企业B、C共同筹划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后,成立募集小组,着手建立股份有限公司。该募集小组在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界定产权、评估资产后,制作了公司章程。将公司资本总额确定为6000万元,A、B、C作为发起人认购2000万元,其中A以其土地使用权和车间整体作价500万元(实际价为550万),B、C则以其所分别持有的商标权和专利技术共同作价1500万元,作为对新设公司的投资。随后,募集小组制作招股说明书,进行公开募股;募股期间,A、B、C三家企业积极准备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考虑到公司成立后扩大其产业材需要,经过协商,由募集小组以新设公司的名义向某机械厂定购一批生产设备,共计200万元,并向该机械厂承诺待股份有限公司一成立立即一次付清货款。由于准备工作繁多,招股期满后,半个月后才主持召开创立大会,股东纷纷要求退股,另加算同期银行利息。该机械厂则因货款迟迟不能给付将A、B、C三企业诉至法院。请根据新公司法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 1、A、B、C三企业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有哪些作法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该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多次违反法律的规定,主要有哪些? 2、募集小组在筹建过程中以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该合同的法律后果应由谁承担?3、本例中,如该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成立,ABC三企业应承担哪些责任?如何承担?
论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公司与商事合伙企业的区别?
刘某系甲公司采购员,曾长期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采购电器设备。2000年5月,刘某因故被甲公司开除。但是甲公司没有及时收回给刘某开出有效的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刘某后凭此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订立了5万元的电器设备购买合同,约定在交货后10日内付款。乙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并不知道刘某已经被甲公司开除。乙公司依约交货后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甲公司以刘某被开除为由拒绝支付。乙公司诉至法院。问题:甲公司拒付是否合理?为什么
案情:A公司向B公司发出要约,供应100匹马力的拖拉机50台,每台CIF香港3500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B公司收到后立即电复承诺,表示接受A公司的要约,并要求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A公司未作任何答复,也没有提交货物。事后,B公司以A公司违反合同为由要求损害赔偿。问题:B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某公司增资扩股,甲股东以三辆重型自卸车作价90万元增资,车辆按时交付公司,公司也使用该车辆运营,但是因种种原因,始终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依法扣押了该公司的三辆自卸车,但是甲股东出面称者三辆车并没有过户,是自己的财产,不属于公司,不能被扣押。法院见甲股东有产权证书,只得解除保全。债权人继续追索,但是该公司没有足够的财产可以用于清偿,称有限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现在公司的资产不足清偿债务,债权人无权主张更多的清偿金额,债权人对此辩解不服。 试分析: 1、甲股东以三辆重型自卸车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债权人能否申请将该公司运营的三辆自卸车作诉前保全? 3、公司的股东的辩解有无法律依据? 4、债权人若不服,有何救济方法?
案情:甲与乙公司采购员丙协商由乙供给甲10台电脑,丙未经单位同意就口头承诺,甲当即交给丙5万元并打入乙公司账户。后乙公司供给甲电脑5台,共计3万元,其余电脑未供货。甲催促乙继续供货或退回余款,乙称系丙所为,责任应该由丙承担,与其无关。问题: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为什么?
某单位A、企业B和C签订合同,共同投资设立一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其中A以科技成果出资,作价20万元;B以自己的厂房出资,作价30万元;C以现金25万元出资。后C因资金不足,实际出资20万元。问题:(1)该公司能否有效成立?说明理由。(2)、A、B以非货币形式出资需要办理什么手续?(3)、C以现金25万元出资,后实际出资20万元,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李某在××郊区王某家租了4间房子开粉条厂,李某要给王某租金,但王某要利润的1/4,双方同意。第一年生意红火,李某给王某1.8万元,第二年1万元。后来李某扩大生产多处开厂,结果导致供大于求而出现亏损,到第五年李某已欠债5万元,而且李某自己已无力偿债,债主找王某要债。 请问:王某是否应还债?
甲、乙、丙、丁四人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并签订了合伙协议。合伙协议约定:甲、乙、丙每人以现金10万元或相当于10万元价值的实物出资,丁以劳务作价10万元出资;甲、丁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甲、丁签订买卖合同时应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利润分配及风险分担比例。合伙企业成立后,甲擅自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与天山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由于合伙企业未依合同约定交货,天山公司向合伙企业提出赔偿要求,同时得知该合同签订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以合同不成立为由拒绝了天山公司的赔偿要求。丙在与张某交往中发生了债务,张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胜诉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人民法院在执行时,甲、乙、丁均表示放弃优先受让权,于是法院便将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执行给了张某,丙提出退出合伙企业。在此之前由于甲、乙经营管理不善,已给合伙企业造成巨额债务。之后,由于债权人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合伙企业财产只有30万元,而债务达60万元。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丙、丁的出资方式是否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2)合伙企业是否可以拒绝天山公司的赔偿要求? (3)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丙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后,丙是否应退伙?张某是否为新的合伙人?为什么? (4)合伙企业应如何清偿其债务? (5)丙是否还应承担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 (6)张某是否应承担合伙企业以前的债务?
张某到青岛出差,临行前李某委托张某代买50斤苹果,张某见当地苹果物美价廉,就从王某处帮李某买了100斤。出差归来,李某拒不付款。问题:该案如何处理?
试论商法基本原则
试论重整制度
某大形国有企业A,欲转换经营机制,与省外的国有企业B、C共同筹划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同意后,成立募集小组,着手建立股份有限公司。该募集小组在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界定产权、评估资产后,制作了公司章程。将公司资本总额确定为6000万元,A、B、C作为发起人认购2000万元,其中A以其土地使用权和车间整体作价500万元(实际价为550万),B、C则以其所分别持有的商标权和专利技术共同作价1500万元,作为对新设公司的投资。随后,募集小组制作招股说明书,进行公开募股;募股期间,A、B、C三家企业积极准备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考虑到公司成立后扩大其产业材需要,经过协商,由募集小组以新设公司的名义向某机械厂定购一批生产设备,共计200万元,并向该机械厂承诺待股份有限公司一成立立即一次付清货款。由于准备工作繁多,招股期满后,半个月后才主持召开创立大会,股东纷纷要求退股,另加算同期银行利息。该机械厂则因货款迟迟不能给付将A、B、C三企业诉至法院。请根据新公司法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 1、A、B、C三企业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过程中有哪些作法不符合法律的规定?该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多次违反法律的规定,主要有哪些? 2、募集小组在筹建过程中以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该合同的法律后果应由谁承担?3、本例中,如该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成立,ABC三企业应承担哪些责任?如何承担?
论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公司与商事合伙企业的区别?
刘某系甲公司采购员,曾长期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采购电器设备。2000年5月,刘某因故被甲公司开除。但是甲公司没有及时收回给刘某开出有效的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刘某后凭此以甲公司的名义与乙公司订立了5万元的电器设备购买合同,约定在交货后10日内付款。乙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并不知道刘某已经被甲公司开除。乙公司依约交货后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甲公司以刘某被开除为由拒绝支付。乙公司诉至法院。问题:甲公司拒付是否合理?为什么
案情:A公司向B公司发出要约,供应100匹马力的拖拉机50台,每台CIF香港3500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可撤销信用证付款。B公司收到后立即电复承诺,表示接受A公司的要约,并要求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A公司未作任何答复,也没有提交货物。事后,B公司以A公司违反合同为由要求损害赔偿。问题:B公司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某公司增资扩股,甲股东以三辆重型自卸车作价90万元增资,车辆按时交付公司,公司也使用该车辆运营,但是因种种原因,始终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依法扣押了该公司的三辆自卸车,但是甲股东出面称者三辆车并没有过户,是自己的财产,不属于公司,不能被扣押。法院见甲股东有产权证书,只得解除保全。债权人继续追索,但是该公司没有足够的财产可以用于清偿,称有限公司只承担有限责任,现在公司的资产不足清偿债务,债权人无权主张更多的清偿金额,债权人对此辩解不服。 试分析: 1、甲股东以三辆重型自卸车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2、债权人能否申请将该公司运营的三辆自卸车作诉前保全? 3、公司的股东的辩解有无法律依据? 4、债权人若不服,有何救济方法?
案情:甲与乙公司采购员丙协商由乙供给甲10台电脑,丙未经单位同意就口头承诺,甲当即交给丙5万元并打入乙公司账户。后乙公司供给甲电脑5台,共计3万元,其余电脑未供货。甲催促乙继续供货或退回余款,乙称系丙所为,责任应该由丙承担,与其无关。问题: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