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此页面搜索的是所有试题
题目内容
(安徽农业大学物权法)
甲、乙、丙合伙开一家小餐厅,甲出资1 万元加上自己的一间房屋,乙出资两万元,丙出资1 万元。餐馆营业后1 年,甲因要出国定居照看自己的亲人舅舅,将来得及处理合伙事宜就出国了。此后其从国外来信称:自己在合伙中的财产不要了,但没有指定财产归属。
2 年后,乙要求退伙,恳求分割财产,主见甲的财产应当和丙平均安排;丙认为合伙未到期,财产不能分割;街道居委会认为,甲出资的房屋应归集体全部。以下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
A. 甲出资的房屋不能分割
B. 甲出资的房屋可以由乙、丙均分
C. 甲出资的房屋由乙、丙根据其在合伙中应有局部的比例分割
D. 甲出资的房屋属抛弃物,应归集体全部
2 年后,乙要求退伙,恳求分割财产,主见甲的财产应当和丙平均安排;丙认为合伙未到期,财产不能分割;街道居委会认为,甲出资的房屋应归集体全部。以下说法中正确的选项是:
A. 甲出资的房屋不能分割
B. 甲出资的房屋可以由乙、丙均分
C. 甲出资的房屋由乙、丙根据其在合伙中应有局部的比例分割
D. 甲出资的房屋属抛弃物,应归集体全部
参考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