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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师范大学-经济学概论
(判断题)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除非是纯获利益的行为。( )(本题2.0分)
A、 正确
B、 错误
(简答题)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简答题) 不安抗辩权
(简答题) 先诉抗辩权
(简答题) 列举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问答题) (案例分析)A市甲、乙两公司均生产同一种类的热水器,因甲公司的产品使用方便、制热效果好,因而市场占有率高于乙公司。乙公司为了提高销售量,秘密地支付给甲公司的技术员张某一大笔“技术咨询费”。通过张某,乙公司获取了热水器的核心制作技术。之后,乙公司运用获取的这些技术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了改造。同时,乙公司在市电视台和市消费者报纸上发布广告称:我公司的热水器质量可靠、持久耐用,其他厂家的热水器质量无保证。另外,乙公司还以高额回扣为诱惑,使得本市的几家大型商场的采购人员只采购自己的热水器。李某因相信乙公司的宣传,在商场购买了一台乙公司的产品,但在使用过程中,因热水器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致使李某小女儿的右手被烫伤,花去医疗费4000多元。试分析: 1)在本案中,乙公司的哪些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2)对于张某的行为,甲公司应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 3)李某可以向谁主张赔偿? (本题10.0分)
(问答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奶牛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总价款为10000元,乙向甲交付定金1000元,其余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在乙向甲付清款项前,甲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5头牛。请问: (1)在乙未付清款项前,如有1头牛死亡,应由谁承担损失? (2)在乙未付清款项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其中1头牛的合同,在向丁交付该牛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 (3)如果甲卖给乙的奶牛肚子里有小牛,甲并不知道,乙领走后,生了小牛,请问,小牛归谁? (本题10.0分)
(问答题) 2016年3月18日甲公司通过Internet给乙公司发E-mail称:“本公司有一批特定货物欲出售,每吨价格为2000元,如同意购买请速回复与本公司联系以便进一步协商。”乙接信后回复:“愿意购买100吨,总价200000元,请在2016年3月31日前回电。”但甲到了2016年4月10日才回复称:“由于该货物发生市场价格上涨的不可抗力,不能以原价卖出,本公司在2016年3月28日已以高于原价的价格将货物卖给了他人。”乙认为甲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为筹集货款而支付的10000元费用损失。请问: 1).甲给乙的第一次所发的E-mail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 2.)乙给甲的回复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 3.)甲第二次给乙回复所称的不可抗力是否成立,为什么? 4.)甲是否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本题10.0分)
(简答题)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简答题) 不安抗辩权
(简答题) 先诉抗辩权
(简答题) 列举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问答题) (案例分析)A市甲、乙两公司均生产同一种类的热水器,因甲公司的产品使用方便、制热效果好,因而市场占有率高于乙公司。乙公司为了提高销售量,秘密地支付给甲公司的技术员张某一大笔“技术咨询费”。通过张某,乙公司获取了热水器的核心制作技术。之后,乙公司运用获取的这些技术对自己的产品进行了改造。同时,乙公司在市电视台和市消费者报纸上发布广告称:我公司的热水器质量可靠、持久耐用,其他厂家的热水器质量无保证。另外,乙公司还以高额回扣为诱惑,使得本市的几家大型商场的采购人员只采购自己的热水器。李某因相信乙公司的宣传,在商场购买了一台乙公司的产品,但在使用过程中,因热水器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致使李某小女儿的右手被烫伤,花去医疗费4000多元。试分析: 1)在本案中,乙公司的哪些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2)对于张某的行为,甲公司应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 3)李某可以向谁主张赔偿? (本题10.0分)
(问答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奶牛买卖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5头牛,总价款为10000元,乙向甲交付定金1000元,其余款项由乙在半年内付清,在乙向甲付清款项前,甲保留该5头牛的所有权。甲向乙交付了5头牛。请问: (1)在乙未付清款项前,如有1头牛死亡,应由谁承担损失? (2)在乙未付清款项前,乙与丁达成一项转让其中1头牛的合同,在向丁交付该牛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如何? (3)如果甲卖给乙的奶牛肚子里有小牛,甲并不知道,乙领走后,生了小牛,请问,小牛归谁? (本题10.0分)
(问答题) 2016年3月18日甲公司通过Internet给乙公司发E-mail称:“本公司有一批特定货物欲出售,每吨价格为2000元,如同意购买请速回复与本公司联系以便进一步协商。”乙接信后回复:“愿意购买100吨,总价200000元,请在2016年3月31日前回电。”但甲到了2016年4月10日才回复称:“由于该货物发生市场价格上涨的不可抗力,不能以原价卖出,本公司在2016年3月28日已以高于原价的价格将货物卖给了他人。”乙认为甲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为筹集货款而支付的10000元费用损失。请问: 1).甲给乙的第一次所发的E-mail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 2.)乙给甲的回复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 3.)甲第二次给乙回复所称的不可抗力是否成立,为什么? 4.)甲是否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 (本题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