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此页面搜索的是所有试题
题目内容
(乐山师范学院-经济法)
甲、乙、丙、丁订立一个合伙协议,拟设立一个合伙企业。根据我国法律以及下述情形,回答下列问题。 (2)如果该合伙企业依法成立后,甲因车祸死亡,甲的妻子和其未成年的儿子戊依法继承甲的遗产。甲的妻子提出继承甲的合伙份额时,乙、丙、丁的下列答复,哪些没有违反法律? ( ) [ 3 分 ]
A.由于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继承问题,我们又不同意与你共事,你不能成为合伙人。
B.我们本来不反对你的儿子戊成为合伙人,但鉴于你坚持要代他行使权利,我们不同意他成为合伙人,这样只能按照退伙处理。
C.如果按照退伙处理,我们可以不退还你丈夫入伙时投入的房产,而改为退还现金。
D.你丈夫突然去世后,合伙企业的管理一度陷入混乱,期间一笔Th意失败,造成大量亏损。在办理退伙结算时,你们应当分担其中的部分亏损。
A.由于合伙协议没有约定继承问题,我们又不同意与你共事,你不能成为合伙人。
B.我们本来不反对你的儿子戊成为合伙人,但鉴于你坚持要代他行使权利,我们不同意他成为合伙人,这样只能按照退伙处理。
C.如果按照退伙处理,我们可以不退还你丈夫入伙时投入的房产,而改为退还现金。
D.你丈夫突然去世后,合伙企业的管理一度陷入混乱,期间一笔Th意失败,造成大量亏损。在办理退伙结算时,你们应当分担其中的部分亏损。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