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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四川大学民事诉讼法)
张三和李四是邻居。1998年5月张三到法院起诉,要求李四还其借款6000元。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由审判员王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王二发现案情复要,不是简单的借款纠纷,而是因合伙购买引发的纠纷,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并进行书证笔鉴定。在此种情况下,案件如何处理?
A、报请院长批准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
B、终结简易程序,告知当事人提起普通程序之拆
C、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另行计算
D、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A、报请院长批准延长案件的审理期限
B、终结简易程序,告知当事人提起普通程序之拆
C、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另行计算
D、将简易程序直接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