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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四川工业大学法理学)
法的教育作用的对象是( )
A. 每个人自己的行为
B. 一般人的行为
C. 他人的行为
D. 所有人的行为
A. 每个人自己的行为
B. 一般人的行为
C. 他人的行为
D. 所有人的行为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