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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小学语文课程与教学
6、写字的评价,要考察学生对于要求“会写”的字的掌握情况,重视书写的正确、端正、整洁,在此基础上,逐步要求书写流利。
7、学段目标与内容从“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第一学段为“写话”,第二、第三学段为“习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提出要求。
8、语文教学要注重语言的积累、感悟和运用,注重基本技能训练,让学生打好扎实的语文基础。
9、上课即课堂教学,是教学工作常规的中心环节。
10、第一、第二、第三学段,要在每天的语文课中安排10分钟,在教师指导下随堂练习,做到天天练。
11、扩写、改写、续写、缩写、仿写也是命题的形式。
12、观察是我们认识和发现客观事物的基础,是儿童获得知识、发展智力的重要途径。
13、小学中年级是学生学习语言发展的最佳阶段
14、教师是学生学习活动的组织者、指导者。
15、 九年义务教育语文课程,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继承我国语文教育的优良传统,汲取当代语文教育科学理论的精髓,借鉴国外母语教育改革的经验,遵循语文教育的规律,努力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弘扬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创造力和凝聚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发挥积极的作用,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16、义务教育的各个学段的写字评价都要关注学生写字的姿势与习惯,引导学生提高书写质量。
17、练习与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延伸,是教学工作常规的重要环节。
18、识字教学要注意儿童特点,将学生熟识的语言因素作为主要材料,结合学生的生活经验,引导他们利用各种机会主动识字,力求识用结合。
19、汉语拼音是学生识字的“拐杖”,要立足于用。
20、关于“写作”的目标,第一学段定位于“写话”,第二学段开始“习作”,这是为了降低学生写作起始阶段的难度,重在培养学生的写作兴趣和自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