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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安阳师范学院-法学-婚姻家庭法)
[单选题,1.6分] 李军于1990年与孙静结婚,1991年李军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李军与孙静离婚。李军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
A.主要由李军偿还
B.全部由李军偿还
C.由孙静偿还
D.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A.主要由李军偿还
B.全部由李军偿还
C.由孙静偿还
D.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参考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