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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内容
(南阳师范学院-法学)
李某于2008年6月27日进入A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双方连续签订了两份劳动合同,时间分别是2008年6月27日至2009年6月26日、2009年6月27日至2011年6月26日。2011年6月初,公司以李某违反劳动合同约定,在合同期内结婚并怀孕生子为由提出解除合同。李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请回答:
(1)本案中用人单位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公司在李某的要求下是否必须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什么?
(3)假设李某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了虚假的学历,会对本案有什么影响?
请回答:
(1)本案中用人单位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2)公司在李某的要求下是否必须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什么?
(3)假设李某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了虚假的学历,会对本案有什么影响?
参考答案